图为遍布福州的万嘉便利店(图片来源:福州新闻网)
国际在线福建频道消息(王礼林):5月29日,福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促进福州市便利店企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措施》进行解读,并向社会各界公布。据悉,所有扶持政策的享受对象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福州连锁便利店企业总部,下属机构及门店不享受相关扶持奖励政策;新店开办给予补助,原有便利店重修装修或原有加盟店改作直营便利店不予补助;试点设置便民药柜或自助售药机,专柜只允许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和家庭常用二类医疗器械。
据了解,措施出台旨在鼓励有实力的商贸企业在福州设立连锁便利店,完善商业配套,方便居民生活。《措施》主要内容分为六个部分:
在便利店企业的认定标准方面,是指符合福州市连锁便利店及配送中心设置标准规范的连锁便利店企业。具体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符合福州市连锁便利店及配送中心设置标准规范(试行);在福州市登记注册和税务申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在福州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本市拥有30家(含30家)以上连锁店,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门店装修风格、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企业;普通便利店(不开展生鲜售卖业务)单店面积在60-150平方米范围内,生鲜便利店(开展生鲜售卖业务)单店面积在100-350平方米(以企业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书为准,租赁期不少于3年)范围内,其中生鲜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已开展至少3项(含3项)以上便民服务;已开展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新科技等其中1项(含1项)以上零售创新工作。
在扶持奖励方面,主要从新店开办补助、零售创新奖励、开拓市场扶持等方面给予扶持。在新店开办补助方面,对于福州便利店企业当年新建10家以上门店的给予其总公司一次性补助,其中每新开一家直营的普通便利店补助20000元,每新开一家加盟的普通便利店补助2000元,每新开一家直营的生鲜便利店补助50000元,每新开一家加盟的生鲜便利店补助5000元。在零售创新奖励方面,现有便利店企业当年开发的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人脸识别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移动支付系统、智能APP系统等,每项投资额超过9万元,且在该公司连锁便利店中全面推广使用的(覆盖率达70%以上),经市、区两级商务局联合验收合格,每开展一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给予3万元奖励。在开拓市场扶持方面,对于福州便利店企业当年参加福州商务部门确定的境内外专业展,开展垂直供应链采购,促进榕货销售的,展位费给予补贴。
在政策支持方面:支持福州便利店代办便民服务事项;试点设置便民药柜或自助售药机,支持福州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与具有24小时服务能力、有较多门店(30家以上)的连锁便利店企业合作,在便利店设立独立乙类非处方药、医疗器械专柜或自助售药机,专柜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由福州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统一配送或由24小时连锁便利店企业总部统一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提货分配(不得中转或库存)。